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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勾选操作指南
发布:2018-06-10 06:19:40  字体:+ 放大 | - 减小

点击下载:发票勾选手册

      发票勾选认证操作注意事项

一、发票勾选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 关注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

2. 勾选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 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 勾选的发票,还未完成认证,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 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也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 发票状态为异常发票(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 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纳税人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二、批量勾选有哪些注意事项?

1.批量勾选功能,可先下载模板文件,文件格式为excle 2003格式;

2.所有单元格为文本格式,开票日期为YYYY-MM-DD格式的数字,如2016-03-03;勾选状态只能为:是、否。上传文件前,请先核对需要勾选的发票其“是否勾选”列数值是否为“是”,否则无法实现批量勾选处理;

3.可以批量勾选发票,也可以批量撤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

4.不想勾选的发票信息,可在上传文件中“是否勾选”栏次选择“否”保存后上传即可;

5.上传的文件大小,不得大于500KB,若发票数量较大,可分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三、确认勾选有哪些注意事项?

1.确认勾选操作期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

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

2.确认勾选每个操作期内可多次操作;

3.确认勾选的发票数据,是所有已勾选且未认证的发票数据;

4.平台可获取申报结果信息,来判断本次确认数据是否归属为当期税款所属期,若在征期内已申报,平台转换税款所属期,本次确认的发票将回退,下期进行重新勾选确认,若征期内未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若获取申报结果异常失败,则提示企业“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是否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后,系统提示:(1)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确认不成功,系统会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2)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确认成功。”进入下一步确认操作。

5.确认提交后,平台提供本次确认汇总数据表以及当期税款所属期累计确认的汇总数据,并可导出PDF文件,自行打印;

6.确认操作完成后,视为认证完成;

7.已确认的发票不允许且不支持撤销确认操作;

8.往期确认勾选明细可通过“确认历史明细”模块进行查看;

9.若企业当月无勾选的发票数据,可不用执行勾选确认操作。

四、发票查询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本平台提供近期和未到期(还未到认证抵扣期的发票)的发票查询功能;

2.查询出的结果,包含发票基本信息以及发票认证、勾选的处理情况;

3.提供查询出的发票状态,如:正常、作废、失控、红冲等;

4.由于目前开具的发票信息数据同步到本平台需要1天,所以平台中不含当天开具的发票

5.销方离线开具的发票,在本平台无法查询到,在销方上传发票至税务局端后,方可体现在本平台中;

6. 若上述情况均不存在,仍然查询不到该张发票,首先确认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国发票查验平台中查询发票是否存在。

五、抵扣统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1.抵扣统计报表中包含当期税款所属期的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的汇总数据;

2.统计表中含发票份数、金额、税额合计等信息;

3.统计表分三种票种栏次进行展现,专票、机动车专票和货运专票;

4.在完成确认操作后,最快当天即可查看本次确认发票的汇总数据,并体现在抵扣统计报表中;

5.抵扣统计模块,展现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的发票数据,此部分数据不能作为当期的有效抵扣依据,请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6.抵扣统计报表以及异常发票清单均可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7.抵扣统计报表右上角有统计时间,方便企业实时掌握统计报表的汇总认证数据;

8.大厅认证和网上扫描认证,认证的发票每天同步一次至本平台,同步时,更新抵扣统计报表。

六、同一张发票既进行了发票勾选,又使用了扫描仪进行扫描认证,有什么影响?

1.本平台会汇集所有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的发票,并进行去重,不会出现重复抵扣问题;

2.为了避免引起企业的混淆,建议企业优先使用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本平台替代原有扫描认证的方式。

七、税款所属期回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确认勾选”模块进行过确认已勾选发票的操作;

2.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本平台确认勾选时,手工误点击“已完成申报”选项;

4.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操作流程:
本功能主要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相应申报期内用于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功能,是本次取消认证政策推行的核心功能。该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发票查询结果勾选操作区域。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帮助”按钮,可以查看“发票勾选”模块的关注要点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帮助”按钮后,页面显示如下:

点击“更多查询条件”图标可以看到更多查询条件:

再次点击则收起下拉菜单。

(1)上部分查询的所属期可勾选操作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查询条件区域的条件包括:

 

条件字段

输入说明

备注

发票代码

10或12位数字

默认为空,如果要精确查询单张发票的功能,则发票代码号码必须输入完整,否则留空即可

发票号码

8位数字

开票日期

日期区间选择框

默认值为当前所属期至前180天内的发票,为必录条件。

确认/扫描日期

日期区间选择框

当选择认证状态为“已认证”时,条件日期变化为“确认/扫描日期”。

销方税号

15、17、18、20位税号

默认为空,可以不输入;如果要限定指定销方开具的发票,必须输入完整的税号方可,不支持模糊匹配

认证状态

“未认证”和“已认证”

默认查询认证状态为“未认证”的发票。点选“已认证”则筛选出已扫描认证或已经勾选认证(即,勾选确认)的发票。

认证方式

“全部”、“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

当选择认证状态为“已认证”时,条件字段由“勾选状态”变为“认证方式”。默认查询认证方式为“勾选认证”的发票。“勾选认证”指通过本平台进行勾选确认的发票,“扫描认证”指通过大厅或网上进行扫描认证的发票。

勾选状态

“全部”、“未勾选”、“已勾选”

当选择认证状态为“未认证”时,条件字段由“认证方式”变为“勾选状态”。默认勾选状态为“未勾选”的发票。用于筛选待勾选的发票。

发票类型

“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

默认查询全部的发票类型。用于筛选发票的类型状态,如可以只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状态

“全部”、“正常”、“作废”、“异常”、“失控”、“红冲”

默认查询正常状态的发票。用于筛选某种特定状态的发票,也可以点选“全部”来查询所有状态的发票。

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范围根据您前后两期申报完成的时间由平台进行自动判断。即,当期勾选、确认的开始时间为您完成上一期申报的当天,结束时间为您完成当期申报的当天;若您一直未进行当期申报,当期勾选确认的截止时间为您所在省份税务机关设置的当期申报截止期当天。

(2)下部为查询结果的勾选操作区域,本期可勾选发票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相关说明如下:

a.选择

,可以修改查询结果页面中每页显示的发票记录数量(默认50条)。 

b.点击“已勾选”可以对当前查询结果页中显示的发票明细进行批量打勾处理(最多100份);

c.如果查询的发票量超过1000份,系统仅显示前1000份发票清单,遇到此种情况请自行修改发票查询条件缩减查询范围。

具体操作方法:

1、在上述功能界面中,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2、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进行勾选操作,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未执行确认勾选操作前,可以对已勾选且未确认的发票进行取消勾选的回退处理)。

(1)在已选择开票日期的前提下,点选“已勾选”,并点击“查询”按钮:

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回退处理; 

(2)在已选则开票日期的前提下,点选“未勾选”,并点击“查询”

按钮:

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未勾选”的发票,选中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即可实现对该份发票的勾选处理;

(3)点击“上一页”或“下一页”,重复上述的(1)或(2)中的勾选或撤销操作,依次对需操作的发票进行勾选和撤销处理;

(4)完成本次所有发票的勾选或撤销操作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次勾选或撤销勾选的发票汇总情况,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所有勾选发票的保存操作(所有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保存一次即可,不需要在每一个查询结果分页中分别点击保存操作);

 

 

 

联系方式
电话:新浦地区0518-85822373  连云地区0518-82235373
邮箱:893961729@qq.com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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